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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19-07-03

一、公司概况: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2009年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出资、经工商注册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能客观、公正和诚实地为客户提供各种检测/检查服务。检测中心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为15个专项的“综合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检测能力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等领域。

   多年来,检测公司逐步配套和完善了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获得广泛的认可及好评。2012年被解放军总后勤部聘为军队既有营房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当时,全国仅20家检测机构获此资格,福建省就我检测公司一家),顺利入选2018年度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我司在实际铁路项目监测过程中,无线网络监测成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标内容、方式:

1、招标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线网络爆破测振仪采购。

2、本次招标只针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确定;

3、只有被选定的供应商具备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无线网络爆破测振仪供应资格。

4、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四、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基本要求为:

 1、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能出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物资。

5、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售后服务以及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六、业务特点:根据采购量供应并提供服务。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9日(9:00~17:00)。

②发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金塘路52号。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7月10日下午15:00前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19年7月10日下午15:00。

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金塘路52号开标。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通知。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附属楼3楼304-A107

邮政编码:350000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40202320960014309

转入方式:转账、电汇(不接受承兑汇票)

联 系 人:卓炳灿

联系电话:18065022748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