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办科【2017】1号文《关于公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同意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DBJ/T13-135-2017《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重新修订。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并更名为《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目前规程已通过评审,并于2017年8月1日开始实施。
1、修订背景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自2011年发布以来,为我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提供依据,对规范和指导我省市政工程的实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政工程迅速发展,施工工艺、技术与管理模式日新月异,原规程已无法满足现有的施工工艺、技术与管理模式的要求,在应用过程中,一些新的市政工程在施工、安全、验收及使用维护方面无相关规范指导施工,且原规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为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和寿命,满足实际需要,重新修订本规程。
2、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规程主要增加了城市隧道(钻爆法施工)、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厂、城市照明等市政工程的内容,增加施工总承包及代建两种管理模式,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编制整理,同时对原规程的部分施工技术标准进行了修订,增强了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大大提高了规程的全面性和实用性。主要增加及修订内容如下:
(1)在原规程4.2“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按照GB_T 50903-2013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2)在原规程4.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中增加城市隧道管棚、超前小导管等内容和相应表单,对钢材、防水材料、沥青等根据新的规范要求进行补充修改,。
(3)在原规程4.7“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中增加结构型钢、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污水处理厂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污水处理厂除臭设备等内容和相应表单,并对原先的内容根据新的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
(4)在原规程4.8“施工检验报告及见证检验报告”中对原先复合地基及桩基的检测方法做了修改补充;
(5)在原规程第5章“市政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检验资料”中增加了土的承载比试验(CBR);连续式平整度仪测定平整度试验;锚杆拉拔试验、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接地、绝缘电阻测试、照明系统全负荷试验等内容及相应表单。
(6)在原规程中引入工程总承包和代建模式,并在相关内容及表单中体现。
(7)在原规程中所有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部分,均需加盖项目部章。
(8)在原规程中的按照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对附录A、附录B及附录C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