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水泥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3号),此标准为协会理事长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共同主编。
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
2017.03.07
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水泥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7]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水泥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01-2017,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原《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BJ13-101-2008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