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2018〕21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6:47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88-2018,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6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88-2018,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