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7月7日《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闽建科[2017]21号),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13-197-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解读《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13-197-2017的相关技术条款,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质量,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并批准,决定开展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宣贯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7月7日《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闽建科[2017]21号),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13-197-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解读《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13-197-2017的相关技术条款,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质量,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并批准,决定开展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