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年)的通知
(国市监标技〔2019〕88号)
2019年04月17日
该文明确要求“发布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织制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优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面实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发布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全国范围内强制的有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尽快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二、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组织制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改革完善推荐性标准署名制度。加快建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立项协调、备案工作平台。
三、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健康发展。推进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合理应用评价评估结果,促进团体标准制定范围更加合理、程序更加规范。
四、充分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效应。
五、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重大政策规则制定,持续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
六、扎实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强化标准化军民融合制度建设。形成军民共商、共建、共享的标准化工作模式。
七、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健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建立健全科技计划研究成果向标准转化的快速通道和长效机制。
八、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优化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面实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为广大企业、消费者实施应用标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九、大力实施标准化法。
十、深化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具有地域特色、资源禀赋优势的地方标准。
十一、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摘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
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标准化协会秘书处
20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