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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01    |  【  大    中    小  】  |  【 打印 】 【 关闭 】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2019年0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具体办法,实现培训合格证全国通用。主要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及继续教育大纲,建立并更新全国统一测试题库,供各地免费使用。

培训机构应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完成相应培训后,须通过统一测试题库对参训人员进行测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见附件1)为测试合格人员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见附件2),培训机构或者测试合格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计入个人培训信息记录。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有代表性的龙头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等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试点。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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