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29号]的要求,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福厦泉保障房、2万m2以上公共建筑和10万m2以上小区,均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在此背景下,省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于2013年底启动编制,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侯伟生教授级高工等人作为该标准的主要编制人。该标准涵盖规划、建筑设计、水暖电等建筑各专业内容,将作为全省绿色建筑的设计、咨询和图审等环节的重要技术参考和依据。 2014年4月4日,标准第二次编制工作会议召开,建设主管部门和编制单位代表共19人出席会议。会议就标准的编制思路、框架内容和各章节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讨论,形成多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会议同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了安排。根据进度安排,标准报批稿预计于2014年7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