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研党支部〔2005〕4号
关于印发《省建科院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的具体要求》的通知
2005年4月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大家认真对照了《党章》的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对《省建科院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讨论稿)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支部研究,现将《省建科院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予以颁布,请全体党员认真对照,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附:省建科院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党支部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抄送:总公司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存档。
省建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1、政治坚定,牢记宗旨。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处理好建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2、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学习并吸收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领,增强树建科院品牌的意识,在体制改革和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兢兢业业,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勇当我省建设领域科技排头兵。
3、求真务实,维护团结。牢记“两个务必”, 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党的纪律,团结广大职工,使建科院成为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扎扎实实做好院各项工作。
4、清正廉洁,联系群众。做实践党的宗旨的模范,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服务群众,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为构建建科院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而努力。
5、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建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探索新思路,不断总结新经验,勇于开拓进取谋发展,为建科院的改革发展和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更大的贡献。